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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省外经贸厅进一步扩大我市三县外资管理工作权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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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8-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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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从省外经贸厅传出喜迅,为贯彻落实《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(市)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》,结合全省外资管理工作权限不断下放的历史情况和实际现状,省外经贸厅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我省金坛市等21个县(市)外资管理工作权限,其中我市沭阳县、泗阳县、泗洪县三县榜上有名。 据了解,此次扩大外资管理工作权限事项的范围包括,县(市)所有向省外经贸厅和商务部申报事项,均为县(市)外经贸部门直接具文上报省外经贸厅。省厅外资项目审批管理的所有政策文件、批复文件及涉及县(市)的工作任务事项布置,均直接安排发文至县(市)外经贸部门。(市外经贸局 倪利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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